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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利与义
众所周知,“仁”是儒家思想之核心。孔子认为,人获得了“仁”之后,其内心也就具备了非价值的标准。面临事情之时,“仁”便会辅助内心做出当为与不当为的判断,而这种判断的出发点就是“义”,一个人由“义”出发做出的行为就是道德的,这个人就是君子,反之则是不道德的,就是小人。所以孔子说“君子喻于义,小人喻于利”。 [3]千百年来,人们一直以此作为判断君子与小人的标准。坚持正统观念的人,大多认为义与利互相对立与排斥,二者无法对立存在,因此舍利取义,有时甚至是舍生取义更是成为歌颂的楷模。但是在统治阶级内部,却有很大一部分人无法做到。他们常常是嘴上高唱仁义道德,背后勾心斗角。针对这一社会现象,苏洵大胆地提出了有违儒家正统的新认识:“利在则义在,利失则义丧”,要把利与义互相结合。在《利者义之和论》中,他说:“利义、义利相为用,则天下运诸掌矣。”他还举例说明空有义而无利而给人带来的坏处,“伯夷、叔齐殉大义以饿于首阳之山,天下之人安视其死而不悲也。天下果好义也,伯夷、叔齐其不以饿死矣。虽然,非义之罪也,徒义之罪也。”伯夷、叔齐殉大义饿死于首阳山,但天下之人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死去而丝毫不悲伤。天下之人如果是真的好义的话,伯夷、叔齐就不至于饿死。不过,这并不是义本身的过失,而是实行空头之义的罪过。这在北宋推行儒家正统思想的时代,这一言论的提出无疑是离经叛道的。但是今天看来,苏洵在当时就有如此的见解,实在是很不容易的。 (三)“颇好言兵”
孔子对于富国强兵,以战争实现中国统一,结束社会混乱的状态是不屑一谈的。《论语.卫灵公》中记载,当卫灵子问孔子打仗时候应该如何布阵,他回答说:“俎豆之事,则尝闻之矣;军旅之事,未之学也。”孔子认为,只要那些“君不君,臣不臣,父不父,子不子”的人都能“正名”,遵守周礼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,就可以恢复国家的统一,结束社会动乱。在同辽和西夏的关系上,宋朝一直软弱无能,苟且偷安,年年向其进贡。苏洵针对这一社会状况,提出了“权变”。“权变”思想也是苏洵思想的核心。在正统的儒家看来,仁义的本身是无穷的,仁义可以应对天下的一切事物。但是苏洵却认为,仁义也有穷尽之时,仁义之道并非万能的。针对北宋的社会状况,苏洵认为仁义已经无法应对,应该用战争来解决,反对向辽和西夏进贡。他的著名的《六国论》就是一篇借古讽今之文。他在文章中指出:“六国破灭,非兵不利,战不善,弊在赂秦。赂秦而力亏,破灭之道也。”接着又说:“诸侯之地有限,暴秦之欲无厌。奉之弥繁,侵之愈急。”这些话名义上是在讲历史,实际上则是针对北宋屈辱的外交政策而发出的痛斥和劝戒之言。特别是文章的最后一句:“苟以天下之大,而从六国破灭之故事,是又在六国下矣。”讽今之意甚为明显。 [2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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