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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作学校(北校区)2005年面向省内外市招生方案

新闻来源:实验北校   新闻作者:学生处   新闻录入:网站管理员
字体大小: 超大          字体颜色:字体颜色     新闻阅读: 次    发布时间:2005.07.04

辽宁省实验中学中外友好合作学校2005年招生计划

一、招生数量
    辽宁省实验中学中外友好合作学校(北校区)今年计划在省内13个市(除沈阳以外)招收200人。其中,大连市15人,鞍山市15人,抚顺市15人,本溪市15,丹东市15,锦州市16,营口市14,阜新市17,辽阳市14,朝阳市17,铁岭市17,盘锦市l4,葫芦岛市16。

二、招收语种
    辽宁省实验中学中外友好合作学校(北校区)只招收英语语种。

三、报名及录取办法
    中考结束成绩公布后,考生或家长持中考分数条、毕业证书、所在学校证明信,于7月30日-31日到辽宁省实验中学报名,学校将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给各市的指标,依据中考成绩择优录取(未必等额录取),不再单独进行招生考试。

四、收费标准
    与去年相同,三年收费36000元

    注:省内外市考生原则上只能报考辽宁省实验中学中外友好合作学校,但符合“宏志班”招生条件的考生,可报考我校“宏志班”入总校学习,对于获得两科以上学科竞赛全国一等奖者,或各市中考名列前茅者,学校另有特殊政策,可单独与学校联系或面议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辽宁省实验中学中外友好合作学校学生处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05年7月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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