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学生上体育课必须穿运动服,运动鞋,着装整洁。 2、学生应自觉遵守课堂纪律,爱护场地器材,主动配合教师完成教学任务。 3、学生应提前5分钟赶到体育区,由体委在指定地点准时集合、整队,向任课教师报告出勤情况。 4、严禁携带与教学内容无关的物品(如手机、随身听等)上课。 5、学生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,病、事假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,未经请假且不按时出勤者,按以下办法处理。 (1)迟到、早退1次扣期末总成绩1分; (2)病、事假1次扣期末总成绩2分;病、事假总数达到或超过一学期体育课总数三分之一者,本学期体育课不计成绩,按规定办理免修体育课手续。 (3)无故缺课者1次,扣期末体育课总成绩10分,达三次获三次以上者,本学期体育课按零分记。 辽宁省实验中学北校区体育组 2005 年9月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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