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全国建设和谐校园、安全校园的号召下,辽宁省实验中学分校充分落实教育部第23号令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》、《辽宁省学校安全条例》及公安部门关于建设“安全校园、和谐校园”的相关规定,校领导集思广益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于2014年3月15日在全校范围内展开了全校禁止吸烟、禁止外来车辆进入校园的行动和措施,首先从教师和员工做起,做到校园内无吸烟、教学区内无车辆,力争通过一段时期的共同努力,有效避免吸烟和机动车进入校园所带来的各种隐患,从根本上杜绝由此带来的对校园环境的破坏和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
教学主楼广场无车化

南门外侧来访客人停车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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