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初高中篮球场地改造工程 已由 校董事会 批准建设,建设资金来自筹,招标人为辽宁省实验中学分校,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。
2.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初高中篮球地面积约6800平左右 计划工期为30天 于洪区西江北街117号 (招标项目的具体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)。
3. 投标人资格要求 3.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企业1级 资质, 3个 业绩,并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。 3.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。
4. 招标文件的获取 4.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,请于 2016 年 6 月 28 日至 2016 年 7 月 18 日(法定公休日、法定节假日除外),每日上午 8时至 11时,下午 13时至 16 时,在 辽宁省实验中学分校西门持单位介绍信领取招标文件。 4.2 招标文件免费领取。
5. 投标文件的递交 5.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 7月 18 日 15时 0 分,地点为 辽宁省实验中学分校西大门。 5.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
6.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实验中学分校校园网上发布。网址为:www.lnsyzx.net
7. 联系方式 招标人: 辽宁省实验中学分校 地 址: 沈阳市于洪区西江北街117号 邮 编: 110148 联系人: 陶先生 杨先生 电 话: 89293109 电 话: 138049095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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