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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职员工“十必须”

新闻来源:实验分校   新闻作者:实验分校   新闻录入:网站管理员
字体大小: 超大          字体颜色:字体颜色     发布时间:2020.03.11

    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《关于印发春季开学疫情防控措施40条的通知》,其中有关教职工的“十必须”,请全校教职员工认真学习,并坚决贯彻执行。

教职员工“十必须”

1.必须严格履行防控责任。学校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,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,各部门负责人、班主任(辅导员)、教师各司其职,各负其责。
2.必须熟悉疫情防控流程。自觉接受疫情防控检查,提升自身应急处置能力。
3.必须做好课堂防控教育。讲授防控知识,宣传先进事迹,开展生命教育、健康教育、爱国主义教育。
4.必须做好教学工作。统筹在线教学与开学后教学工作的有效衔接。
5.必须规范教学行为。严格遵守师德师范,做到不违规补课。
6.必须如实报告出行动态。教职员工完整准确及时报告出行方式、出行轨迹等。
7.必须及时报告健康状况。主动检测体温,如实填报《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》,发现异常立即上报。
8.必须做好日常防护。保持良好生活习惯,勤洗手、戴口罩。
9.必须遵守就餐管理规定。分散用餐、避免集中。
10.必须做到非必要不外出。不参加非必要的外出旅行和会议、活动,主动远离人员密集场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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