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省实验中学合作学校从投入使用至今已有四年多的时间,随着学校的不断发展,建设一支文化素质高、业务能力强的教师队伍成为我们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。为形成高效的教育运行机制,激发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树立一批师德高尚、敬业爱校、教学有成效、班级管理有特色的优秀教师起到模范带头作用。为此,校务委员会决定在一线教师中评选“十佳教师”予以表彰和奖励(中层以上干部不参评)。
一、评选条件 1.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依法执教、教书育人、谦虚好学、刻苦钻研、勇于创新,具有奉献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; 2.关心热爱学生,尊重学生人格,促使学生全面健康发展; 3.有较强的组织教学能力,善于运用先进的教学方法,启发引导学生独立思考,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,勇于探索大胆进行教学改革教学效果好; 4.具有一级以上职称(含一级),能胜任班主任工作; 5.二级教师在本校连续班主任工作、连续德育干事工作两年以上(含两年)。
二、评选过程 1.2008年12月底在全校早周会上宣讲公布评选方案; 2.2008年末各处室组按要求推荐候选人; 3.2009年3月2日校务委员会审核候选人资格,初步审核通过27名候选人; 4.2009年3月、4月每位候选人上一节公开课; 5.2009年6月4日候选人简介在教学楼一楼公示; 6.2009年6月15日组织全体非毕业年级学生为候选人投票; 7.2009年6月24日全体教师投票; 8.2009年6月22日全体中层以上干部投票; 9.2009年7月15日校务委员会会议研究“十佳”教师名单,并报校长审批; 10.2009年7月23日全校大会公布初选结果; 11.2009年9月10日第25个教师节表奖大会,全校公布并表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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