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由此可见,主动建设跟严格管理工作是同等重要的,建设好校园网络也可以起到教育和引导作用。如果忽视建设,就容易被有害和不良信息侵袭。”李卫红说:“要积极支持‘中国大学生在线’等类似网站。”
李卫红强调,互联网作为舶来品,进入中国后获得了飞速发展。我国在学生上网管理中借鉴了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,包括对BBS和针对一定年龄段青少年的互联网信息管理。
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所长尹韵公说,欧盟已经建立了由网络服务商、软件供应商、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和教育机构参与的网络热线,及时对网络和游戏内容进行监督管理,如发现不良内容将及时向消费者发出警告。此外,欧盟还有专家对游戏软件的健康性进行评估,不适宜未成年人接触的内容将被列入“另册”。
据介绍,目前我国校园网络管理人员中有少数专职管理人员,大部分是兼职。专职人员负责宏观的管理组织协调、制定政策和技术方面的平台建设;兼职主要是从事信息科学的教师和科研人员,他们为学生讲授运用网络的知识和技能。
2006年4月我国召开全国辅导员工作会议,要求辅导员队伍成为熟悉网络、精通网络和管理网络的能手。此后,我国先后举办培训班,培养了一批带头人。他们在网络设计和使用方面非常内行,对学生文明上网有很强的指导作用。
“我们就要鼓励这样的教师来引导学生文明上网,使用丰富的网络知识掌握大学生的思想状况和思想动态。”李卫红说。
据悉,高校从2006年秋季开始全面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新方案。其中的“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”课第五章有关部分专门阐述了“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要求”。
让全社会形成合力营造良好的网络空间
我国于2002年颁布的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》规定,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,“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,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业整顿,直至吊销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》”。
然而,仍有黑网吧通过非法手段吸引学生。李卫红说:这种情况还是要依靠全社会的力量,特别是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部门,严格按照一系列的管理措施和办法有效地加以管理、整治。
她表示,学生上网的法律体系建设还有很多工作要做。我国各地各校针对各自的不同情况,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学生上网管理制度,我国要把这些好的经验适时上升到法律层面。
今年3月,文化部、工商总局、公安部、信息产业部等14部委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》。根据通知要求,2007年全国网吧总量不再增加,各地均不得审批新的网吧;为防范虚拟货币冲击现实经济金融秩序,严禁倒卖虚拟货币。
李卫红强调,教育部将根据全国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要求,采取进一步措施,包括对教育部所属单位互联网网站、网页的检查,清理和防范;在教育部网站增设校园网络不良信息在线举报;进一步开展学生安全文明上网的教育和培训工作,力争使网络道德和网络法规融入到相关的课程和教材中去;加紧研究制定加强校园上网场所的管理办法,规范校园网使用秩序。
此外,由于一些中小学生的父母的计算机知识赶不上孩子,而中小学课程中又没有专门的计算机学科设置,我国在中小学新的课程改革方案中,在教材编写上特别添加了对网络使用的内容。“今后,还要将网络使用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中。”李卫红说。
互联网作为新兴科技,正在给人们的学习、工作和生活带来深刻影响,对它的分析、认识、把握和管理需要历史过程。“全社会应群策群力,以实际行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网络空间。”李卫红说。
据悉,专项行动开展以来,全国已经清理、删除境内互联网上淫秽色情信息3万余条,关闭淫秽色情网站和栏目1450余个,侦破网络淫秽色情案件近30起。